通知明确,严禁以化整为零、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;严禁设置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;强化履约验收管理,确保采购流程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。文件同时要求,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、促进绿色低碳转型、推动科技创新等政策导向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,形成政策合力。